輸血能使貧血患者的癥狀迅速減輕,甚至可以完全糾正,但未掌握適應證的情況下很可能導致嚴重的輸血反應,甚至威脅患者的生命。
輸血治療
出現(xiàn)以下幾種情況時,可采取輸血進行治療:
1、急性發(fā)作的溶血性貧血
急性發(fā)作的溶血性貧血患者血紅蛋白很快降至很低水平,缺氧癥狀很明顯,急切需要輸血,以減輕缺氧狀態(tài)。突然發(fā)生再生障礙危象或溶血危象時也需要輸血。
2、骨髓增生低下的貧血
純紅細胞再生障礙、骨髓纖維化癥晚期、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貧血等如果血紅蛋白在60~70g/L以下,且伴有缺氧癥狀,應依靠輸血以提高血紅蛋白的水平來維持生命。
3、難治性貧血等病人
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或難治性貧血患者治療無效、貧血較嚴重時,最好輸血。
4、貧血較重
重型β海洋性貧血、貧血較重的中間型β海洋性貧血、鐮形細胞貧血等患者貧血常很嚴重,需長期輸血維持生命,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
5、急性大量失血
當一次失血量估計超過全身血液總量的15%時,就應輸血,輸血尚未準備就緒時,應先予以補液。
6、嚴重出血和貧血
因血液凝血因子缺乏或血小板缺乏而有嚴重出血和貧血時,亦需要輸新鮮全血,補充紅細胞、凝血因子和血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