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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與妊娠

  在日常診療過程中經(jīng)常會被問到精神病人是否可以結(jié)婚、懷孕,如懷孕了藥物對孩子有何影響?對于這類問題答案回答行或不行是不科學(xué)的。一般來說精神病人對于后代影響可以分為兩種:

  ?遺傳因素:一般人患精神分裂癥的比例為0.14-0.46%。精神分裂癥患者同胞兄弟患病率為7-15%;父母一方患病,子女患病率15-16%;雙親均患有該病,子女患病率40-60% 。單卵雙胎:45-46%,雙卵雙胎:18-37%。雙相情感精神障礙,一般人患病率0.4%左右,父母一方患病,子女患病率25%,父母雙方患病,子女患病率50-75%。單卵雙胎:平均66.8%,雙卵雙胎:平均15.6%。精神疾病有一定遺傳性,有遺傳影響的子女并不一定都會發(fā)病,我們不能忽略環(huán)境、社會因素。

  藥物影響:當(dāng)前藥物的生育安全資料絕大多數(shù)是建立在病例報道的基礎(chǔ)上,系統(tǒng)的研究資料較少。現(xiàn)有研究主要是對新生兒近期影響的觀察,其結(jié)果各異。目前對任何藥物尚難以建立其安全用藥范圍。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報告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性將妊娠期藥物分為以下5級:

  A級

  妊娠最初3個月的婦女未見到藥物對胎兒產(chǎn)生危害跡象(并且也沒有在其后6個月,具有危害性的證據(jù))。已證實此類藥物對胎兒沒有不良影響,是最安全的一類。

  B級

  為動物實驗及在人類未證實對胎兒有危害,動物實驗說明對胎畜無危害,但對人類沒有的充分研究的報道,屬于比較安全,基本無害(如大多數(shù)抗抑郁藥)

  C級

  為對動物及人均無充分研究;或?qū)游锾バ笥胁涣加绊?,但沒有對人類的觀察報道。這類藥物臨床選用最困難。權(quán)衡對于孕婦益處大于對胎兒的危害可用,包括絕大多數(shù)抗精神病藥物(奧氮平、奮乃靜、奎硫平、利培酮,部分抗抑郁藥物。

  D級

  有明確證據(jù)顯示D級為對胎兒有危害的跡象,但治療孕婦疾病的效益明顯超出這些危害(絕對有益,如苯妥英鈉),包括各種抗癲癇藥如丙戊酸鹽、卡馬西平,安定類藥物、碳酸鋰等。

  X級

  為已證實對胎兒有危害,孕婦應(yīng)用這類藥物無益,妊娠期可能懷孕者禁用的藥物。

  妊娠期用藥注意一下幾點:1.使用對于藥物代謝有清楚說明的藥物。2.已證明藥物對動物胚胎是無害的。3.用藥最好在妊娠3-4個月以后開始。4.用藥要有明確指征,應(yīng)用可能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時,必須權(quán)衡利弊后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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