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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人心理的綜合特征

  1、認知特點

  聾人喪失了聽力,靠手勢語言和別人進行交往,靠視覺器官的直觀形式獲得信息,并進行交流,因此視覺敏感,形象思維非常發(fā)達,而邏輯思維和抽象思維就相對地差些。

  行為和人格偏離者,其認知特點主要是現(xiàn)實性較差,易于離開實際去思考問題,帶有濃厚的幻想色彩,而且思想方法表現(xiàn)出明顯的片面性,還會表現(xiàn)出偏執(zhí)傾向,嚴重時可有妄想。

  2、個性特點

  對于聽力殘疾人的個性,至今還沒有系統(tǒng)的研究。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研究發(fā)展不夠,沒有足夠的文獻資料供人們參考。二是聽力殘疾人并沒有明顯不同于普通人的獨特的"聾人個性"。因為個性是個體社會化的結果。它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形成、發(fā)展起來,又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表現(xiàn)出來。聽力喪失并不能從本質上改變人的社會關系,也不能改變社會關系對個性形成的影響,只能說耳聾和由耳聾引起的語言障礙,會給他們的某些心理特征的形成帶來一定的影響,從而使心理特征的某些方面顯示出一定程度的帶有普遍性的特點。盡管如此,那些在聽力殘疾人中比較普遍的特點也不是他們所獨有的。例如,國外有的學者認為:"聾童因為不會說話,在生活上發(fā)生矛盾與乏味的感觸,精神苦悶,無從發(fā)泄,所以待人的禮貌往往不周。因其缺乏判斷力,如發(fā)覺有人在說笑,便會猜疑是在譏笑自己,而常有誤會及暴躁的行為。"如果這樣就假定"暴躁"是聾人的一種較普遍的心理反應,那么正常人的"暴躁"行為就無法解釋,故不能認為它是聾人所特有的個性特征。

  對于聽力殘疾人的個性特征,目前多見于對他們的個性特征的羅列。美國學者梅多寫道:"個性特點的羅列,總是表明比正常兒有更多的順應問題,他們表現(xiàn)出行動固定化、自我中心、缺乏內部控制能力、沖動和易受暗示的特點。"日本的大橋正夫在他的<教育心理學>一書中寫道:"聾兒在思想交流上有困難,社會經驗狹窄。因此,他們在社會的、情緒的各個側面的行為特征,一般地說顯著落后于正常兒童。主要的特征表現(xiàn)為畏首畏尾、過分盲從等等。”臺灣學者何華國在列舉聽力障礙學生的行為特征時提到:“如果學生無法聽,他的人格與行為問題便可隨之而生。他也可能為尋找補償而顯得特別浮動。有的學生也會經常表現(xiàn)出退縮、固執(zhí)或害羞的行為?!?/p>

  我國一些從事聾兒教育的人員,從各自接觸到的聾兒的實際表現(xiàn)中,概括出一些聾兒的個性特點,諸如孤僻、自高自大或自卑、急躁、主觀片面、猜疑心強、自私等。聾人的性格比較外向,情感反應方式比較強烈,頻度高但持續(xù)時間短。性格豪爽、耿直,“好”就是 “好”,“壞”就是“壞”,很少拐彎抹角。觀察問題,往往只看到問題的表面現(xiàn)象,而不大注意問題的內在聯(lián)系。有的聾人傾向于眼前世界,考慮長遠利益少。有的聾人偏于物質世界和情感的直接表達,而不愿意去深入探索知識世界的內涵。他們對生活是通過直接樂趣、具體行動和自己的情感表達來分析的。

  3、治療與訓練

  根據(jù)國際通用的分級方法,可將耳聾程度分為:輕度、中度、重度耳聾和全聾。輕度耳聾對遠距離說話聽不清或對一般距離的低聲談話感知困難,其聽閾(能聽到的最低分貝數(shù))約在10~30分貝之間;中度耳聾對近距離談話感知困難,需要別人大聲講話才能聽到,其聽閾在50分貝左右;重度耳聾,其聽閾在60分貝以上,能聽到耳邊的大聲喊叫;若聽閾在90分貝以上便可算作全聾。

  輕度耳聾對兒童言語的形成影響不大;中度耳聾可導致言語不清,要到醫(yī)院作聽力分析儀檢查,查明病因進行治療,并請醫(yī)生幫助配戴助聽器,若治療及時,可避免聾啞癥;重度耳聾雖也可請醫(yī)生配戴助聽器,但應及早請?zhí)厥饨逃龑<易髦笇?,采用特殊方法進行早期言語訓練。

  4、記憶特點

  1)聽力殘疾人的一般記憶特點:主要表現(xiàn)在對語文材料的記憶上,其顯著特點就是記得慢,忘得快。造成這樣特點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①與聽力殘疾人的感知特點有關。我們知道,語言的交際功能是通過語音這種物質形式作用于人的言語分析器而實現(xiàn)的。聽力損失便無法感知或不能清晰地感知語言的聲音刺激,這樣就失去了一條最重要、最經常的感知語言的途徑。從而使語言材料的記憶不牢固、不精確。此外,缺乏語言聽覺與言語動覺的神經聯(lián)系,發(fā)音得不到聽覺的監(jiān)督,調節(jié)機能大大削弱,發(fā)音不準確,記憶也不準確。②與記憶的方法有關。語言發(fā)展的遲緩是聽力殘疾所造成的最大限制。聽力殘疾的兒童,自幼未能習得語言,對語言的理解極差,因而對語言文字材料,多半采用機械識記法。以回憶句子為例,他們傾向于逐字背誦,不會按意思重新組織句子,不會靈活地變換另一種說法。這種識記方式,比只記住句子所表達的意思要困難得多,所以記憶效果差。③與強化的機會太少有關。我們以一個人每天14小時的覺醒時間來估算,正常兒童在覺醒時,各種形式的言語活動總是與其他活動相伴隨著,絕對的“無言語”的安靜期是非常少的。而一個學齡聽力殘疾兒童每天的言語活動僅僅局限在課堂上,而對他實踐有效的言語活動時間則比上課時間還要少。強化是記憶鞏固的必要條件,缺少強化也是耳聾兒童遺忘快的重要原因。

  (2)聽力殘疾人的形象記憶特點:有的研究結果表明,聽力殘疾兒童的記憶有一種強烈傾向:記憶表象很快發(fā)生明顯變化,不同事物的表象之間區(qū)別逐漸模糊,直至混淆為相互雷同的現(xiàn)象。這在學齡初期和中期的聽力殘疾兒童身上較為明顯。隨著年齡和知識的增長,則出現(xiàn)相反的傾向,即越來越注意事物表象之間的區(qū)別,而不再把它們混淆起來。

  (3)聽力殘疾人的視覺性形象記憶特點:在刺激物為點、線的組合而呈現(xiàn)時間極短(0.04秒)時,其再現(xiàn)成績甚至優(yōu)于正常兒童。

  (4)聽力殘疾人的運動記憶和情緒記憶:在這方面聽力殘疾人與正常人沒有明顯的差異,他們對許多操作技能的掌握都不低于正常人。

  5、思維特點

  由于思維與語言的關系密切,所以,聽力殘疾人的思維特點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的思維對語言的依賴程度。也正因為如此,聾啞兒童的思維便被一些學者作為研究思維與語言關系的一個“天然試驗暢。美國的弗思就以聽力殘疾人為研究對象寫了一本書,叫做<不用語言的思維>。我們在討論聽力殘疾人的思維特點時,也必然要涉及到思維操作是否可以脫離語言的問題。聽力殘疾兒童沒有語言系統(tǒng)也能夠進行邏輯思維,但是掌握語言系統(tǒng)(手勢語言)對于他們解決問題或完成學習任務有極大的幫助。

  有的學者把正常兒童思維的發(fā)展劃分為三個主要階段:直覺行動思維、具體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聽力殘疾兒童的思維發(fā)展也大體經歷了這三個階段。有些實驗研究表明,前兩個階段的發(fā)展,聽力殘疾兒童并不比同齡正常兒童落后,只在第三個階段顯出落后。因為第三個階段的思維與掌握抽象概括的語言關系更為密切。有人用“功能固著”的實驗方法研究了聽力殘疾人的思維缺少靈活性的特點。發(fā)現(xiàn)聽力殘疾兒童比正常兒童更為缺少功能變通的能力,他們往往囿于工具或材料固有用途的觀念而限制了個人的思考能力。這說明聽力殘疾兒童思維概括程度較低,很難看出物體之間的更為“一般”的共同因素,與正常兒童相比,他們對于解決這樣的課題更顯出畏難情緒和缺乏積極性。

  總的來說,聽力缺陷對思維的影響,只是發(fā)展速度緩慢和水平較低,并沒有思維邏輯上的混亂,故不存在思維障礙。

  6、對聽力殘疾人進行全面康復

  聽力殘疾人康復的根本出路在于防聾治聾。但是,如果聽力受損,而且造成了持久的聽力缺陷,“聾”已成為事實,那么,工作的重點就應放在言語康復上。因為“啞”不是獨立的一類缺陷,它是從屬于另外一種疾病的第二性的缺陷或癥狀。因此,聽力殘疾引起的言語殘疾,只是一種功能性障礙,發(fā)音器官是完好無損的,通??梢酝ㄟ^教育與訓練的方法得以補救,使功能得以恢復。換言之,聽力殘疾的康復問題,實質上是一個言語康復的問題,言語康復既要利用殘存的聽力,同時也有利于提高殘存聽力的敏度。由此可見,發(fā)展聽力殘疾人的言語能力是聽力殘疾康復工作的中心環(huán)節(jié)。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聾啞學校的教學工作也是聽力殘疾康復的組成部分。聾啞學校教學工作的一項根本原則,是在傳授文化科學知識的過程中,發(fā)展聽力殘疾學生的語言;在發(fā)展聽力殘疾學生語言的基礎上進行各種文化科學知識的教學,同時把學習文化科學知識與發(fā)展語言和形成優(yōu)良的個性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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