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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頭壞死早期可使用哪些藥物治療

  股骨頭壞死是因股骨頭缺血而造成,因早期股骨頭外形完好,手術治療中的創(chuàng)傷可能會加速壞死的進程,不利于骨組織的修復,所以早期一般行非手術治療,藥物治療是其中之一。

  (1)氯貝丁酯

  能活化脂蛋白分解酶,促進含豐富三酰甘油的脂蛋白的分解代謝,并減少肝臟分泌低密度脂蛋白,使血漿中的低密度脂蛋白和三酰甘油的濃度降低,調(diào)節(jié)血脂。還能抑制膽固醇和三酰甘油的合成,增加固醇類的排泄,從而有效預治骨壞死。

  (2)海得琴

  能對毛細血管前動脈起作用,減少骨髓壓力,對產(chǎn)生骨危象疼痛有明顯作用。

  (3)甲基黃芬妥拉明

  能擴張血管使血流增加,對缺血的改善作用較強。

  (4)鎮(zhèn)痛藥物

  應采用非甾體類藥物。但亦有長期應用吲哚美辛或其他止痛藥物誘發(fā)股骨頭壞死的報道。這些藥物一方面可使關節(jié)疼痛減輕,一致使患者更多的使用患病關節(jié),增加磨損與負重,使病情加重;另一方面這些藥物能抑制前列腺素產(chǎn)生,妨礙骨質修復。

  特別提示

  目前認為使用皮質類固醇激素可導致脂質代謝紊亂,最終造成骨細胞損害而導致股骨頭壞死,所以藥物治療中避免使用激素類藥物或與激素作用機制相似的藥物。股骨頭壞死早期用藥治療一定要嚴格按照醫(yī)囑進行,以上所列藥物不可擅自購買使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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