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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智力低下的評定與康復

  1. 兒童智能障礙的評定與診斷

  1.1 臨床特點

  智力低下,又稱精神發(fā)育遲滯(Mental retardation,MR)或精神發(fā)育不全,是一種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腦發(fā)育障礙所致的綜合征,以智力低下和社會適應困難為主要特征,可伴有某種精神或軀體疾病。于發(fā)育期起病,隨年齡增長,智力也稍有進步,但中、重度患者仍給家庭社會帶來沉重負擔。

  《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二版》中精神發(fā)育遲滯診斷標準

  (1)起病在發(fā)育階段,即18歲或以前

  (2)智力水平比同齡正常兒童明顯低下,即智商(IQ)低于70;

  (3)社會適應能力較其相同文化背景的同齡兒顯著低弱。

  輕度精神發(fā)育遲滯的診斷標準

  (1)智商50~69;

  (2)無明顯言語障礙;

  (3)學習能力不能順利完成小學教育,能學會一定的謀生技能。

  中度精神發(fā)育遲滯的診斷標準

  (1)智商35~49;

  (2)能掌握日常生活用語,但詞匯貧乏;

  (3)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但可以學會生活自理與簡單勞動。

  重度精神發(fā)育遲滯的診斷標準

  (1)智商20~34;

  (2)言語功能嚴重受損,不能進行有效的語言交流;

  (3)生活不能自理。

  極重度精神發(fā)育遲滯的診斷標準

  (1)智商低于20;

  (2)言語功能缺失;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邊緣智力

  (1)智商70~84;

  (2)抽象思維能力減退,思維的廣度、深度與機敏性較差;

  (3)不能完成高級、復雜腦力勞動。

  1.2 評價方法

  1.2.1 智力測驗

  1.2.1.1 韋氏智力量表:由美國心理學家韋克斯勒編制,我國由龔耀先等人修訂

  有三種:一是韋氏成人智力量表(WAIS),適用于16歲以上成人;二是韋氏兒童智力量表(WISC),適用于6歲半至16歲11個月;三是韋氏學齡前及幼兒智力量表(WPPSI),適用于4歲至6歲9月。

  計分方法:每個被試者的各項分測驗成績(精分)最后可換算成以10為平均數(shù)、3為標準差的量表分,再根據(jù)各分測驗的量表分計算出言語量表分、操作量表分和總量表分,據(jù)此按被試者的年齡在相應智商表中查出等值的智商,即言語智商(VIQ)、操作智商(PIQ)和總智商(FIQ)。

  平均分數(shù)為IQ100,標準差(SD)為15。智力低下指IQ值低于平均值兩個標準差。

  1.2.1.2 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Stanford-Binet Intelligence Scale, S-B):我國修訂本稱“中國比奈量表”。適用年齡2歲至成人

  包括四個分量表和15個分測驗:言語推理、抽象/視覺推理、數(shù)量推理、短時記憶。

  采用離差智商形式,全部測驗結果均用標準分表示,全量表標準年齡分均數(shù)為100分,標準差為16分。

  1.2.1.3 瑞文漸進模型測驗(Raven Progressive Matrices, RPM):由系列圖案項目組成,每一幅圖案缺少某一部分,要求受試者在8個或6個類似的備選碎圖中選擇一個填補所缺少的部分

  分三個水平的版本:①彩色漸進模型(CPM):適用于5-11歲兒童和智力水平較低者;②標準漸進模型(SPM):適用于6歲以上的一般人群;③高級漸進模型(APM):適用于11歲以上的平均智力和高于平均智力的人。

  成績用百分數(shù)表示。與同齡組的百分數(shù)常模比較,百分位高于95%的屬高水平智力;75-95%的屬高于平均智力;25-74%的屬平均水平智力;5-24%的屬低于平均水平;低于5%的提示可能存在智力缺陷。

  1.2.2 發(fā)育量表

  1.2.2.1 貝利嬰兒發(fā)育量表(Bayley Scales of Infant Development, BSID):為Nancy Bayley于1969年編制,我國于1992年完成修訂

  適用于個別測驗,目的在于評估2個月-30個月嬰兒的認知功能、運動及社會技能發(fā)展水平,胡定偏離正常水平的程度,診斷發(fā)育遲滯。

  共分三個部分:心理量表、運動量表和嬰兒行為記錄。

  1.2.2.2 格塞爾發(fā)展診斷量表(Gesell Development Diagnosis Scale, GDDS):由美國耶魯大學醫(yī)學院兒科醫(yī)師Gesell及其同事編制,我國于1985年和1992年分兩次進行了修訂

  適用年齡4周至6歲。

  包括五個行為領域:適應行為、大運動行為、精細運動行為、語言行為、個人-社會行為。根據(jù)五個行為領域所得分數(shù)與實際年齡的關系,計算出各領域的發(fā)育商數(shù)(DQ)。

  1.2.2.3 丹佛發(fā)展篩查測驗(Denver Developmental Screening Test,簡稱DDST):適用年齡2個月至6歲,目的是為了早期發(fā)現(xiàn)哪些兒童有發(fā)展遲滯或異常的高度可能性

  共105個項目,涉及四個方面行為能力:個人社會技能、精細運動、粗大運動、語言。根據(jù)總分劃分出正常、可疑及異常三個等級。

  1.2.3 適應行為評定量表

  1.2.3.1 嬰幼兒-初中學生生活能力量表:系1988年在北京對日本S-M社會生活能力檢查的修訂版

  適用年齡6個月至15歲,用于評定兒童社會生活能力,協(xié)助智力低下診斷。

  量表分為獨立生活能力、運動能力、職業(yè)能力、溝通能力、社會化、自我管理六個領域。

  1.2.3.2 兒童適應行為評定量表:于1990年在編制,適用對象為3-12歲智力正?;虻拖聝和?。量表共有59個項目,分三個因子和八個分量表:獨立功能因子、認知功能因子、社會/自制因子

  2. 兒童智能障礙的康復

  2.1 病因治療 治療原則為早期發(fā)現(xiàn),早期診斷,查明原因,早期干預。

  (1)苯丙氨酸尿癥:低苯丙氨酸飲食;

  (2)半乳糖血癥:停用乳類,用米粉或豆?jié){代替,加維生素及無機鹽;

  (3)支鏈酮尿癥:不含纈氨酸、亮氨酸、異亮氨酸飲食;

  (4)同型胱氨酸尿癥:低蛋氨酸飲食及大量維生素B6、葉酸;

  (5)丙酸血癥:給予不含蛋氨酸、纈氨酸、亮氨酸、異亮氨酸飲食,大劑量生物素;

  (6)地方性呆小?。杭谞钕偎?

  (7)肝豆狀核變性:青霉胺;

  (8)阻塞性腦積水:引流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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