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視的治療時機:
兒童斜視矯正手術根據不同情況,應選擇最佳年齡及早治療:
1.出生后或6個月以內發(fā)現的先天性內斜視,手術應在1~2歲進行;6個月以后發(fā)生的內斜視,切不可馬上手術,一定要先散瞳驗光,戴足量矯正眼鏡3~6個月,如戴鏡后斜視無變化者,應早做手術。
2.外斜視兒童應首選手術治療,并應在未形成顯性外斜,雙眼單視功能尚未全部喪失之前盡早手術矯正。本病在4~6歲手術最佳。
3.雙眼視力正常,散瞳驗光無明顯屈光不正,證明戴鏡治療無效,應盡早手術。斜視度數很小且經常有變動的間歇性斜視暫緩手術,觀察是否可以自愈,如斜視度逐漸加大再手術不遲。
4.斜視合并弱視的兒童原則上先治療弱視,只有視力提高,手術效果才能鞏固。對于合并有眼內疾患視力無法恢復的內、外斜視,手術宜在12歲以后進行,防止術后無雙眼視控制而變成外斜視或外斜復發(fā)。
5.先天性麻痹性斜視,特別是有代償頭位的兒童應在3歲左右就手術矯正,而后天引起的麻痹性斜視則應盡力尋找病因,經半年治療無效者方可考慮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