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賺回”我的主觀幸福感?
錢賺多少不一定是能由我們自己控制的,但是心理學家卻發(fā)現(xiàn),主觀幸福感是有辦法可以“賺”回來的。
一方面,花錢在別人身上能夠提高幸福感。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伊莉莎白?鄧(Elizabeth W. Dunn)等人的研究發(fā)現(xiàn):更愿意花錢在別人身上(如買禮物給別人或捐贈行為)的人擁有更高的主觀幸福感;更多地把年終獎金花在別人身上的人,快樂指數(shù)也比發(fā)年終獎金前提升得更多。心理學將花錢在別人身上的行為稱為“親社會花費”。人類是社會性動物,類似饋贈的助人行為能夠使我們感到快樂,而且“親社會花費”能夠鞏固我們的社會關系,某種程度上能加強我們的社會安全感。
另一方面,花錢買體驗更勝于花錢買物質(zhì)。也許你會以為物質(zhì)主義的人容易滿足,可事實上他們的生活滿意度是低的,這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對物質(zhì)金錢的看重,更是因為他們的消費模式無法給他們帶來快樂。舊金山州立大學(San Francisco State Universicy)的瑞恩。豪威爾(Ryan T. Howell)等人的新研究報告表明,非物質(zhì)主義的人更傾向于花錢在體驗性事物上,例如享受美食、聽音樂會、旅游等,這種消費傾向能夠增加他們心理需要的滿足感,終得到主觀幸福感的增強。
提醒:用金錢提高幸福感有兩個思路。一個是會賺錢,達到臨界水平;另一個是會花錢,把錢花在讓我們更幸福的事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