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別錄》:“療腹中結實,心下滿,洗洗惡風寒,目眩,頂直,咳嗽上氣,止煩熱渴,出汗,安五臟,利骨髓。”
3、《藥性論》:“治虛熱,主難產(chǎn)作末服之;兼治胞衣不出,取七枚末,酒下;末,點眼去膚翳;主胸脅逆氣,療時疾黃疸,與連翹同主項下瘤癭疾。”
4、《日華子本草》:“消痰,潤心肺。末,和砂糖為丸含,止嗽;燒灰油敷人畜惡瘡。”
5、《本草別說》:“能散心胸郁結之氣。”
6、《本草會編》:“治虛勞咳嗽,吐血咯血,肺痿肺癰,婦人乳癰、癰疽及諸郁之癥。”
7、《本草正》:“降胸中因熱結胸及乳癰流痰結核。”
8、《本草述》:“疔腫瘤瘍,可以托里護心,收斂解毒。”
9、《本草經(jīng)疏》:貝母,肺有熱,因而生痰,或為熱邪所干,喘嗽煩悶,必此主之,其主傷寒煩熱者,辛寒兼苦,能解除煩熱故也。
淋瀝者,小腸有熱也,心與小腸為表里,清心家之煩熱,則小腸之熱亦解矣。邪氣者、邪熱也,辛以散結,苦以泄邪,寒以折熱,故主邪氣也。
《經(jīng)》曰:一陰一陽結為喉痹,一陰者少陰君火也,一陽者少陽相火也,解少陰少陽之熱,除胸中煩熱,則喉痹自愈矣。
乳難者,足厥陰、足陽明之氣結滯而不通,辛能散結氣,通其結滯,則乳難自瘳。熱解則血涼,血涼則不痛,故主金瘡。熱則生風,故主風痙。
10、《本草匯言》:貝母,開郁、下氣、化痰之藥也。潤肺消痰,止咳定喘,則虛勞火結之證,貝母專司首劑。故配知母,可以清氣滋陰;配芩、連可以清痰降火。
配耆參可以行補不聚;配歸、芍可以調氣和營;又配連翹可解郁毒,治項下癭核;配二陳代半夏用,可以補肺消痰、和中降火者也。
以上修用,必以川者為妙。若解癰毒,破癥結,消實痰,敷惡瘡,又以土者為佳。然川者味淡性優(yōu),土者味苦性劣,二者以分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