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配時空的原理溯源
關于五行配時空的原理,哲學界代表性的觀點是:“我們自祖宗以來棲息的這塊北溫帶地區(qū),春天多東風,草木復蘇,萬象更新,給人以‘木’和‘青’的感覺;夏天多南風,烈日炎炎,晝長夜短,給人以‘火’和‘赤’的感覺;秋天多西風,草木凋零,天高氣爽,給人以‘金’和‘白’的感覺;冬天多北風,天寒地凍,晝短夜長,給人以‘水’和‘黑’的感覺。至于中央屬土,黃色,那顯然是黃土高原的反映”。[2]簡言之:木之所以配東、春、青,就是從春天刮東風,萬木榮發(fā)來的;火之所以配南、夏、赤,就是從夏天刮南風,烈日炎炎,好似赤火來的;金之所以配西、秋、白,就是從西風掃落葉,如金戈揮舞,給人以白、空之感來的……這樣的解釋使人看后不禁要問:縱然古時果然春天多東風,夏天多南風,秋天多西風,冬天多北風,但風不論東西南北于五行都屬木,又該如何解釋呢?顯然,此等解釋并未切中其要害。遺憾的是,目前的中醫(yī)基礎理論著作和教材連這種解釋都沒有,一個五行歸類表,至多再加上幾句《內經(jīng)》經(jīng)文,就算交待了五行之所以配時空的道理。如此做法,怎么能使從小即接受西方科學熏陶的現(xiàn)代青年人不對五行學說,乃至整個中醫(yī)理論體系產生懷疑,甚至產生否定之的念頭呢?
五行與時空相配屬,究竟是四時配五行在先,還是五方配五行在先,今已難考。但我們認為應是四時配五行在先,其原因在于春、夏、秋、冬與木、火、金、水之間存在著將它們聯(lián)系起來的“中介”,而五方與五行之間卻很難尋找出這樣的“中介”。
水可滅火,金可伐木,這從生活常識中即可總結出來。春、夏、秋、冬四季,冬與夏氣候寒熱相反,與水、火之性正相恰,故分別配以水、火理當首選;春與秋雖不如冬與夏氣候變化之明顯,但其由寒漸暖和由暖漸寒的相反變化還是比較容易體驗到的,而金與木二者各配哪一季節(jié)才比較符合常識呢?金給人的感覺以涼為主,木則相反,于是秋配金、春配木就這樣固定下來。
我國古代是如何確定春、夏、秋、冬四季的呢?《大戴禮記·夏小正傳》曰:“正月,初昏參中,斗柄縣(懸)在下……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七月,漢案尸,初昏織女正東鄉(xiāng),斗柄縣(懸)在下則旦。”此是言以北斗七星杓柄(斗柄)指向作為判斷月份的標志?!渡袝?middot;堯典》云:“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霄中星虛,以殷仲秋……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至《鹖冠子》則以總結性的語言說到:“斗柄東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3]明確指出春、夏、秋、冬四季是根據(jù)北斗星斗柄的指向來確定的。如此則四時與四方之間便有了相應的對應關系,即春—東、夏—南、秋—西、冬—北。
根據(jù)斗柄指向而定季節(jié),是后世歷法中“斗建”的起源?!妒酚?middot;天官書》、《漢書·天文志》均將北斗七星賦予十分重要的地位:“斗為帝車,運于中央,臨制四鄉(xiāng)。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jié)度,定諸紀,皆系于斗。”[4]由于北斗星的運行決定著天地間的一切,其“運于中央,臨制四鄉(xiāng)”,而“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土者,五行之主也。”[5]“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6],也就是說五行之中只有土才有資格與之相配屬。由“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皆系于斗”來看,土也須在時令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時令只有春、夏、秋、冬四季,為了尋找一個與“土”相對應的適宜時令,才有了“土主季夏”、“土王于四季之末十八日”、土與木火金水平分一年各主七十二日等不同的說法。不論這幾種說法多么矛盾,但土居一年之中卻是一致的。
綜上所述,五行與時空配屬關系的確立大致經(jīng)歷了三個階段或過程:由生活常識和理性思維歸納出木、火、金、水四者與四季的對應關系;從對北斗星斗柄所指方向一年四季變化的觀察中,推導出東、西、南、北四方與四季的對應關系;基于“土”與“中”在五行和五方中為尊貴的中國古代哲學觀念而將“土”與“中央”聯(lián)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