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舞的分類
以動作為標(biāo)準(zhǔn),街舞分兩大類:Hip-Hop和Breaking。街舞一般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的技巧街舞。個人技巧街舞是早流行的一種街舞,因為它能體現(xiàn)年輕人精力旺盛的一面,他們的很多地面動作,譬如說翻滾、倒立、彈跳都是比較高技巧的個人街舞表演。另外一種就是集體街舞,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街舞形式。它反映了大眾的需要,跳起來比較簡單,節(jié)奏感比較強(qiáng),它既有舞蹈的感覺又有健身的作用。所以目前比較普遍的就是集體街舞。
Breaking
技巧型街舞,要求舞者具有較高的力量、柔韌性和協(xié)調(diào)性,屬于技巧性較高的體育舞蹈,所以先為國內(nèi)青少年所喜愛。跳這種類型舞蹈的青少年叫做B-Boy/B-Girl 。
20世紀(jì)80年代,被稱為“Hip-Hop之父”的DJ Kool Herc創(chuàng)造了B-Boy的概念,也就是Breaking Boy。每年,全世界的許多國家都有一些為B-Boy們舉辦的比賽,較有名的是每年一度的BOTY(B-Boy of The Year)和在英國舉辦的B-Boy Champion,超過10個國家的百名參賽選手會參加這樣的盛事。比賽的優(yōu)勝者很快就會聲名遠(yuǎn)播,成為青少年的明星。
Hip-Hop
Hip-Hop這個詞中文譯作嘻哈,誕生于1974年美國紐約,發(fā)明者是的DJ和MC愛蟲斯塔爾斯基(love bug Starski)。在20世紀(jì)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紐約為首的美國東海岸城市,興起了一系列黑人文化藝術(shù)形式,它們包括:涂鴉(Graffiti或Writing)、比波舞或霹靂舞(B-Boying)、打碟(DJing或DEEJAY,DJ是指Disk Jockey,意為唱片騎師,即駕馭唱片的人)、說唱(MCing或Emcee,MC是指Master of Ceremony,意為司儀)。
Hip-Hop這個詞初是愛蟲斯塔爾斯基在說唱中用來押韻的, Hip的意思是屁股,Hop的意思是跳動,連起來可以解釋為跳動的屁股。20世紀(jì)80年代初,“嘻哈教父”阿弗里卡·班巴塔(Afrika Bambaataa)借用嘻哈這個詞來統(tǒng)稱以上述四種文化形式為代表的黑人城市文化運動,很快被廣泛接納,而上面四種文化就成為我們通常所說的嘻哈四大元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