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競走是以日常的行走為基礎發(fā)展的健身運動,雖然部分婦女在買菜或者散步時也采用競走的方式,但是你們的競走是不標準的。想知道標準的競走條件嗎?知不知道競走起源呢?
競走起源于英國。19世紀初,英國出現(xiàn)步行比賽的活動。19世紀末,部分歐洲國家盛行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的競走旅行。1866年英國業(yè)余體育俱樂部舉行首次冠軍賽,距離為7英里。競走分場地競走和公路競走兩種。
場地競走設世界紀錄;公路競走因路面起伏等不可控因素較多,成績可比性差,故僅設世界好成績。運動員行進時,兩腳必須與地面保持不間斷接觸,不準同時騰空,著地的支撐腿膝關節(jié)應有一瞬間的伸直,不得彎曲。
競走比賽時,運動員出現(xiàn)騰空或膝關節(jié)彎曲,均給予嚴重警告,受3次嚴重警告即取消比賽資格。1908年首次進入奧運會,當時的距離是3500米和10英里。
此后幾屆奧運會距離有所不同,有過3000米、10公里等,從1956年奧運會起定為20公里(1956年列入)、50公里(1932年列入)。女子競走于1992年才被列入奧運會,距離為10公里,2000年奧運會將改為20公里。
兩腳交替走步的田徑運動。比賽在田徑場或公路上進行。在奧運會和重大田徑比賽中男子有20千米、50千米公路競走、20千米田徑場地競走 ;女子有5千米田徑場地競走、10千米公路競走。
競走與跑的根本區(qū)別在于走步時兩腳必須與地面輪換接觸,不能有騰空階段。田徑比賽規(guī)則規(guī)定:每步中,運動員在后腳離地之前,前腳必須著地,腳落地時,該腿必須有一瞬間的伸直。